工會簡歷

     倉庫碼頭運輸業職工會( 前稱倉庫碼頭職工會 ) 成立於一九五九年九月,至今已有四十九年歷史了。

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,把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推翻,人民翻身得解放成為國家的主人。在這形勢下,部份同德工會的會友紛紛提出,要求工會負責人認清形勢,把工會轉為熱愛新中國的愛國愛港勞工團體。
1957年 在亙助組的基礎上申請成立工會,直到1959年7-8月才得到當局批准至今。

 

1969年
工會發動工友要求行業加薪,以大米搬運工人為主力,並定出加薪方案,組織糾察隊到海旁各貨倉巡視,兩天的罷工行動,迫使資方答應加薪方案。從此,在工會的領導下,每年加薪一次,打破了資方、工頭對工人的深重剝削和控制。
1972年 1969年紅磡萬利貨倉、1972年油麻地水師塘的新興貨倉結朿,工會代表工人向資方提出遣散費要求。經談判、罷工鬥爭,終於使文職人員、搬運工人得到了“三個月工資”的遣散費,因當時勞工法例未有遣散費條例。當年工友們取得“三個月工資”遣散補償是破天荒的。鼓勵了全港工人要求勞工處確立遣散費條例,最終迫使當局確立了遣散條例:此後太古、九龍西倉、均益倉及各大小型倉、碼頭、運輸公司的遣散鬥爭,在工會的領導和協助下,都取得了滿意的結果。
1974年 6月間,松記運輸公司工人要求加薪進行停工鬥爭,資方心有不甘,進而對工人代表鄭灶林加以迫害,他們勾結兩名“雜差”( 便衣警察 )用“白粉”( 海洛英 )插贓嫁禍,致鄭灶林被拘捕判監18個月。經上訴重審被判無罪。該案初審期間,工會發動數百工人到庭聽審,並發動工友一元捐款運動進行上訴,後來被高院發回重審。工會再一次發動數以千計的工友出庭旁聽、鬥爭,工聯會及一些工會代表、社會知名人士也到庭旁聽,關注事件的發展,人數之多前所未有。為此,工會組織工作人員把汽水飲料搬到法庭,手提擴音器維持秩序。經四天審判,終於宣告工人代表鄭灶林無罪釋放。
1977年 九龍西倉爭取遣散費事件,資方申請禁制令,當局出動警察,甚至發出拘捕令要拘捕兩位工友負責人。在此情況下,工會發動工人聲援、慰問,最後迫使資方收回禁制令,資方無奈才與工會進行談判,最後取得了補償( 資方不承認是遣散費 )。這場激烈的鬥爭,轟動了全香港和全世界,報界也發表了評論文章。
1978年 工會組織工人派出代表與有關資方、勞工處及貨倉商會進行談判。為我行業工人爭取有薪年假及勞工假期,到1979年初基本上得到成功。
1989年

加入海港運輸業總工會後,為了配合行業轉型,本會代表協同海港運輸業總工會取得了勞工處認可的發牌課程。包括:貨車吊機操作員證明書課程、叉式起重車操作員證明書課程、貨柜業安全訓練證明書課程,發揮了集團工會的優勢。

 

踏入廿一世紀,隨著物流業的迅猛發展,工會更與時俱進,申請了技能提升課程,為業內工友的“終生學習”提供了有利條件。